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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/ 派出机构

派出机构

2021-08-06
索引号11100000010183429F/2021-887主题分类机构设置
发文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克拉玛依市税务局
标题派出机构
发文字号发布时间2021-08-06
关键词废止时间

派出机构

第一税务分局(办税服务厅) (副科级)

主要职责 : 承担登记认定事项、发票办理事项、征收方式认定、各类税收资格、身份、税收优惠和特定事项的受理; 承担 发票、票证实物管理; 承担 各税费种申报征收工作; 承担 办税信息公开,涉税信息查询。

办公地址: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胜利路 33 号市政府二号楼办税服务厅。

联系电话: 0990-6237031

五五新镇税务分局 (副科级)

主要职责 :承担管辖区域内税收、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工作;承担本辖区一般税源的合并、分立、破产、注销等终止生产经营中的税费清算工作;承担零散税源的征收管理。

办公地址: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胡杨河市天池大街 156 号。

联系电话: 0992-39900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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