派出机构
| 索引号 | 11100000010183429F/2021-887 | 主题分类 | 机构设置 |
|---|---|---|---|
| 发文机关 | 国家税务总局克拉玛依市税务局 | ||
| 标题 | 派出机构 | ||
| 发文字号 | 发布时间 | 2021-08-06 | |
| 关键词 | 废止时间 | ||
派出机构
第一税务分局(办税服务厅) (副科级)
主要职责 : 承担登记认定事项、发票办理事项、征收方式认定、各类税收资格、身份、税收优惠和特定事项的受理; 承担 发票、票证实物管理; 承担 各税费种申报征收工作; 承担 办税信息公开,涉税信息查询。
办公地址: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胜利路 33 号市政府二号楼办税服务厅。
联系电话: 0990-6237031
五五新镇税务分局 (副科级)
主要职责 :承担管辖区域内税收、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工作;承担本辖区一般税源的合并、分立、破产、注销等终止生产经营中的税费清算工作;承担零散税源的征收管理。
办公地址: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胡杨河市天池大街 156 号。
联系电话: 0992-3990016